广东严禁学校食堂把火腿肠当肉
人气:1288 发表时间:2016-02-17
2015年12月10日,广东省教育厅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向社会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促进膳食营养均衡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通知”),对广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提出严格要求,对培养学生科学饮食习惯提供指引,对中小学生每人食品摄入量参考值作出说明,并详细列出了一周参考食谱。其中特别引人注意的一项是:广东禁学校食堂把火腿肠当肉。下面我们将为大家讲解一下此次通知的具体内容。
- 一、饭堂的采购、贮存、加工、供应流程规范
该通知要求,学校建立米、面、油、调味品、肉制品、果蔬及水产品等大宗食品原辅材料定点采购制度;建立采购台账,在食堂显眼位置公开原料采购情况。此外,通知明确,学生食用温度应不低于40℃;烧熟后在常温下存放超过2小时但少于4小时,或者冷藏不超过烧熟后24小时的,供餐前应再加热,加热时食品中心温度不应低于70℃。
- 二、学校食谱提前一周公示、且每周不重复
中小学学生都处在身体发育阶段,饮食方面如果营养不均衡会影响其健康成长,因此不少家长担心孩子在学校的饮食不均衡。对此,通知要求,学校带量食谱提前一周公示接受监督,且食谱每周不重复。中小学生每日食物应包括谷薯类、蔬菜类、水果类、肉蛋类、奶类、豆类等种类,食材应从平衡膳食宝塔每一层食物中选用1-3种,至少10种以上食物组成膳食。
- 三、营养搭配均衡,火腿肠不得当肉
前不久,世界卫生组织宣布火腿、培根等加工肉制品为“致癌物”,即致癌程度最高的物质。因此,不少家长都很担心孩子在学校的火腿等加工肉制品食用量会过度。对此,通知提出火腿肠、丸子、烤串、腊肠等不得作为荤菜。
在搭配上,通知也给出了详细指引:主食应米、面及各种杂粮适当调配,最好有两种以上的谷薯类进行搭配,不宜长期食用一种主食。菜品中,肉、鱼、禽、蛋、豆制品、蔬菜应适当搭配,每餐黄绿色蔬菜应不少于50%,每周豆制品应不少于3次;每周油炸食品不得超过一次;火腿肠、丸子、烤串、腊肠等不得作为荤菜。午(晚)餐每餐主食125-200克,畜禽肉类和水产品60-80克,蔬果类200克,保证每餐营养素、维生素、矿物质等摄入量达标。
- 四、中小学生一周参考食谱
值得关注的是,通知还给出了中小学生一周参考食谱,如周一,早餐宜吃白粥、鸡蛋和菜肉包,午餐可吃米饭、淮山蒸排骨、炒菠菜、苦瓜炒牛肉和水果;晚餐则宜吃米饭、虾米肉沫豆腐、烧茄子、海带大骨汤和水果等。
广东的家长们大可放心,孩子们在学校的饮食将越来越均衡;而广东省以外的家长们也可放心,相信其他省份也会借鉴参考广东省的做法,不日便会对自己省内学校的饮食进行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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